不同的道德观和价值观之间的摩擦碰撞,若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沟通和缓解,经过长期的发酵,也有可能酝酿出一起极端恶劣的事件。
中国政法大学学生付成励课堂上杀死教授程春明一案,曾引起的全国轰动。事隔两月,谈起此事,付成励表示自己认罪但不后悔。他透露女友陈某曾和程春明发生过性关系,自己从未与女友发生性行为。
“老师应当为人师表,老师有这种不轨的行为。”付成励所说的“不轨行为”,就是指已婚的程春明和陈某发生过性关系。在当前的社会语境中,婚外情占有比较明显的道德劣势。而在感情方面,付成励却是坚决抵制婚前性行为的传统男孩。可以想象,程春明的婚外性行为,在他眼里有多么的有悖道德、不合伦理。他或许认为“为人师表者”应是天生的道德标杆。有了这一预设,所以当得知女朋友和程春明有过性关系时,潜意识里更是将女友放在“受害者”的位置上,觉得自己一定要报复程春明。
这种想法确实让人哭笑不得。即使不是本着为死者讳态度,我们也不大相信程春明和陈某的关系,是由于程不择手段的威逼利诱。我们知道,留学西洋个性时尚的程春明,深为女生所喜。程春明和陈某之间的关系,完全可能是他们为对方个人魅力所折服之后的互相倾心,纯属自由恋爱。唯一可能的道德瑕疵,就是这段恋情是不少人难以接受的婚外情加师生恋。而陈某也可能迫于此种压力,于一年后毅然斩断了和程春明的联系。
这种在他们看来一切自然的事情,在付成励眼里却是另一番光景。程春明和女友的关系,在他眼里是十恶不赦的罪行,由于他认定女友是“受害者”,所以自己也有一种间接的“假想型被迫害感”。他毫不讳言对程春明的憎恨,因为一开始程已被树为假想敌。他每天躲在这个阴影里,日复一日酝酿着这股仇恨,直到压抑的愤恨在丧失理智后彻底爆发了。
热恋中的人是非理智的,不会管对方是否已婚是不是导师。既然当事者陈某已成年,那么这就是她在自己道德取向下的理性抉择。或许这里蕴涵着非理性因素,并会给多方带来伤害。每个人在不同的阶段不同环境中,可能持有不同的道德观。具体到某个特定事件,非要对别人的行为按自己的道德观定罪,也不够宽容。我们也不必期待一种绝对的道德观,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的道德困境。而“法大弑师案”正是不同道德观碰撞困境中,产生的最极端最恶劣的结果。
摘下道德滤镜,我们还可以有一些深层思考。记得案发后,有部分舆论认为程春明若与陈某关系确有暧昧关系的话,则认为他“死有余辜”。这种冷血舆论可能比弑师案本身更可怕。
程春明应该属于社会里的中产阶层,这个阶层本应是社会承上启下的中坚力量。橄榄形社会中,这部分人应有着相应的责任担当和社会关怀。因为他们较之中低收入阶层,在经济、知识、文化、教育等各领域,有着天然的话语权和博弈力量优势。他们对社会稳定和繁荣起着巨大作用,只有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多一丝人文关怀,少一些精英自负,才能让社会更加宽容、多元,给身处金融寒流中的国人一丝温暖。现在社会中弥漫的暴戾之气,校园弑师之类的悲剧也能随之消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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