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求与丈夫离婚且不受孩子拖累地再婚,竟狠心以29900元将亲生儿子卖给他人。兴宁法院近日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这名母亲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00年4月,曾有一次婚姻失败的罗某经人介绍与邬某结婚,婚后生下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今年初的一天,罗某结识了张某,把离婚想法和身边带着儿子的事告诉了张某。张某为她出了个主意:身边带着儿子想找个好人家很难,不如先把儿子卖掉,再考虑重新建立家庭。
罗某于是瞒着丈夫,委托张某及吴某、何某三个男子,偷偷地帮她寻找“买家”。
今年7月7日,小邬以29900元的价格被卖给五华县的一个买主。事后,罗某分得赃款人民币16500元,张、何、吴三人分别分得赃款3000元到6200元不等。
儿子离奇“失踪”后,邬某急疯了。7月19日,邬某终于从妻子口中得知真相———儿子被卖掉了。邬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很快将罗、张、何、吴四人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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