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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市重点耗能工业企业戴上节能“紧箍咒”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8-12-17 09:58:12

  东北网双鸭山12月17日电 为确保全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强化政府和企业责任,更好地发挥节能政策指挥棒作用,目前,按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奖惩分明、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要求,双鸭山市通过建立健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对全市重点耗能工业企业的节能目标完成及落实节能措施情况进行严细考核,为它们戴上了节能“紧箍咒”。

  双矿集团、方达选煤公司、新时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等该市13家企业被列入了省重点耗能工业企业名单。为强化对这些重点耗能工业企业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市经委按照属地原则,要求企业在每年1月底前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报告,并组织以社会各界专家为主的评估组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核查,将综合评价报告及时报送市政府和省经委,由省经委审核汇总后,向社会公告。而对于在该市的国家千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按属地原则由省经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行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采用量化办法,相应设置节能目标完成指标和节能措施落实指标,满分为100分。节能目标完成指标为定量考核指标,以各重点耗能工业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年度节能目标为基准,分别依据市统计局核定的能耗指标和市经委认可的企业节能指标,计算目标完成率进行评分,满分为40分,超额完成指标的适当加分。节能措施落实指标为定性考核指标,对各重点耗能企业落实节能措施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60分。考核结果分为超额完成、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四个等级。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均为未完成等级。

  据了解,为严格节能奖惩,对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企业,将由省政府和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结合全省节能表彰活动进行表彰奖励。对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不给予国家和省免检等扶优措施,对其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暂停核准和审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则要求在评价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报市经委,并抄送省经委,限期整改。对重点耗能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考核评价结果,由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内容,纳入奖惩范围。对在节能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情况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作者: 王玉辉    来源: 双鸭山日报     编辑: 丁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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