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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理应禁设小卖部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8-12-11 09:01:49

  乌鲁木齐市日前出台《中小学校食堂卫生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规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除寄宿制学校外,在校内一律不能开办商店或小卖部。

  近年来,一些学校纷纷开办了小卖部或商店,或出租给教师家属,或承包给校外商人,由于缺乏监管,随之而来的问题日益增多。

  一方面,校园小卖部让很多孩子养成了向家长要钱的坏习惯,特别是一些低年级的孩子,缺乏自制能力和是非辨别能力,盲目攀比,不利于学校对学生进行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思想教育。有些商店还对孩子们开展“摸奖活动”,让学生从小就养成了赌博的坏习惯。另一方面,有的校园商店或小卖部为了牟取利润大量销售对学生身体发育极为有害的含有化学防腐剂及激素的饮料,其中一些食品甚至来自无卫生许可证的地下工厂,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此外,为了增加营业额,校园商店或小卖部大多设在校门口及人流量大的地方,有的为了方便学生购买,还开有面向校园的“后门”,往往造成学生集体活动或下课、上学放学时的交通拥挤。

  因此,禁止在中小学设立小卖部,有利于净化校园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校园商店或小卖部停办后,学校虽然减少了经济收入,但多了一份教育效益,对学生、家长、学校、老师都不无裨益。

作者:    来源: 中国教育新闻网     编辑: 关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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