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2月9日电 近日,广西公安厅机关推出了“五级五长接访”和“公安信访超市”两大工作机制,为推动广西公安信访工作上新台阶、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奠定了良好基础。
多年来,公安机关日常的接访工作都是由一、两名专职信访员接待来访群众,无论群众反映何种诉求,均由信访员接
待并登记报批后层层转办,环节繁多,公文旅行,工作效率不高。
2005年以来,广西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厅、市、县三级公安厅局长开门接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解决了一大批公安信访突出问题,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和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作出了积极贡献。通过这几年“大接访”,自治区公安厅党委意识到,当前,广西公安机关信访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不健全,信访渠道不畅通,信访机构不健全,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比重大,一批信访案件没有做到案结事了,一些老信访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认识到,各级区、市、县公安厅局长开门“大接访”还不是解决和消除大量信访问题的最有效、最根本的途径。必须开动筋,科学分析,科学制定适应新形势、更加有效的信访工作制度,使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才是根本之道。基于这样的认识,公安厅党委研究建立了“五级五长接访”和“公安信访超市”两大信访机制。
“五级五长接访”是指自治区公安厅厅长、地级市公安局局长、县公安局(分局)局长、派出所所长、警务室警长按规定每月接待群众来访。自治区公安厅领导每月接访1天,地级市公安局领导每月接访2天,县公安局(分局)领导每月接访3天,派出所领导每月接访4天,警务室警长在岗工作期间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公安信访超市”,就是效仿超市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将公安机关内部各部门、各警种的业务在信访部门进行有机集合,在同一个窗口为提出各种诉求的来访群众第一时间提供零距离的接访服务,以减少中间环节,方便群众,提高信访工作绩效。
为确保“五级五长接访”和“公安信访超市”公安信访机制能够正常有效、持续、健康运行,公安厅党委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以改革的精神,制定了10项制度作为配套措施,包括领导包案制度,部门、警种信访工作责任制,约访、下访制度,挂牌督办制度,信访苗头隐患排查调处制度,信访重点人稳控制度,黄牌警告制度,特困信访人救助制度,信访评议监督员制度,信访工作考评制度。
通过在全自治区公安机关推行“五级五长接访”和“公安信访超市”,畅通了公安信访渠道,更广泛地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倾听民声、响应民意、解决民忧,减少了矛盾,增进了警民感情,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今年以来,对中央政法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公安部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停访息诉率达到90%以上,公安厅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和厅领导接访的信访案件的办结率和停访息诉率达到80%以上,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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