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公布的数字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0752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8806人,渎职侵权案件1946人。
截留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拆迁改造、农村土地征用开发、支农惠农款,骗取农村教育和医疗卫生资金……揭示了当前新农村建设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
“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看,涉农职务犯罪严重影响国家‘三农’政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妨碍农村改革发展,直接损害农民切身利益,有些案件情节恶劣,引发群众集体上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危害十分严重。”最高人民检察副检察长王振川今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村官犯罪呈高发态势
浙江金华某监狱,45岁的郑其优,每天只能望着铁窗唏嘘不已。两个月前,他被判处了有期徒刑14年。
这位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郑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曾经风光的“郑九万式的好书记”因受贿52万成为阶下囚。
11月26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通报了该省5年涉农经济犯罪案件,5年来,浙江共倒下村委会主任、村支部书记以及其他农村基层组织人员931人,占涉农案件总人数的66%。
辽宁省沈阳市纪委办公厅曾公开披露,沈阳市东陵区前进乡望花村村委会主任徐宝文非法占有国家和集体财物1000多万元,还骗取国家土地出让金,非法转让国有土地从中获利,其违纪违法金额共计3000余万元。
陕西省岚皋县堰溪村原村支书王显正隐瞒收入不入账,先后将转让土地款19万元据为己有;江西省丰城市阳坊村6名村干部从2001年开始,短短3年,挥霍公款达36万多元 ……
最高检的最新统计数字也进一步表明,近年来,村官“涉农”犯罪呈高发态势:检察机关查办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4613人中,村支部书记1615人,村委会主任10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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