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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学生因持假月票乘车被公交公司通缉(图)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8-12-05 13:39:16

持假月票坐公交女学生被“通缉”

  乘坐公交车逃票、使用假票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这种做法确实让公交司机头疼不已。11月29日,广东惠阳市公交公司为了杜绝乘客逃票、使用假票,竟然将一名使用假月票的学生的假票和照片复印多份,张贴在多辆公交车上进行公示,对该学生予以“通缉”。如此雷人做法,被网友捅到网络上,引起网友一阵口诛笔伐,质疑公交公司是法盲。

  公示被张贴在近20辆公交车上

  网上爆料

  用假票被公示

  昨日,网友wenlie1952在某论坛发帖称“目击惠阳公交车上令人震惊的公示”。帖子中,该网友详细叙说他在广东惠阳市公交车上的所见,附上公示图片。“11月29日,在广东惠阳2路、4路全线公交车上,都赫然贴着这样一则公示:‘崇雅中学学生×××,使用假月票,发现报警处理或拒载’。文字的下面,还附上假月票和该学生的照片的复印件。”该网友对此进行分析,“尽管公示文理不通,漏洞百出,但我觉得这位学生虽有过逃票的错误行为,惠阳公交却采取了如此恶劣的做法,公示里清清楚楚地写明了该学生的姓名以及照片,公交方面的做法显然已经触犯了法律。而且从照片上看,这位学生年龄较小,可能是初中学生。”

  网友质疑公交公司此举欠妥当

  帖子发出后,引起网友广泛注意,很快被论坛管理员推到首页。有网友对惠阳公交的做法表示理解,但确实欠妥当。一位惠阳的网友lanhaibao126跟帖说,“我亲眼所见,是有这么个告示。”网友szcxdn认为,“孩子逃票固然有错,这样公示显然不妥,孩子以后的路还长,应该给她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网友13044223344则从法理的角度分析道:“司法公义讲的惩罚性工作是司法机关所该做的,机关企业无权侵犯任何人的肖像权。假定该学生侵犯了公交企业的利益(使用假月票),应由公交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其立案,行为属实将依照民事法则由法院进行公正裁决。”也有少数网友表示赞同公交公司的做法,“这个做法可以警醒所有乘客,别做这么丢脸的事情。每个人都该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不用付代价的错误会被人一犯再犯。”网友光棍男儿则称:“很好,以儆效尤,现在造假太猖獗了,应该予以严厉打击。”

  公交公司该生屡用假月票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惠阳市公交公司办公室的负责人。她告诉记者,公交公司这两天已经接到相关信息和投诉,目前已派人对此事展开调查。

  据初步了解,此前,惠阳4路公共汽车一名乘务员在车上捡到一张假月票卡,将持卡人的姓名向该趟专线车乘务员公布。几天前,一名乘务员发现该名学生又持新的假月票卡乘车。该名负责人称,当时乘务员在没收假月票卡时,“该名女学生拒绝交出假的月票卡,同时态度比较恶劣。”于是,车队将此前捡拾到的那张假月票卡复印,张贴在该趟次近20辆公共汽车上。

  至于是否涉嫌违法,王主任则表示这只是件小事,根本谈不上什么违法。目前,该学生所在的学校和家长也均未和公交公司接触,事件还仍在调查中。

  律师说法

  已经涉嫌违法

  记者随后咨询了一些法律专家,法律专家均表示,惠阳公交公司私自张贴的告示很明显涉嫌侵犯了该中学生的肖像权和名誉权。而且,该中学生可能是未成年人,该公交公司还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被告示的学生家长是可以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提起民事诉讼,起诉该公交公司,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及其赔偿损失的。

作者:    来源: 现代快报(南京)     编辑: 书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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