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2月4日电 “远亲不如近邻,要站在别人的立场上多想想,这样才会相处得很融洽……”刘德彬轻柔的话语,将一直笼罩在邻里两家的不和谐气氛打破了。经过她的细心劝导,两个即将“红脸”的邻居又恢复了往日的和睦。
这是尖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负责人刘德彬在审理民事案件时的一个真实缩影。在10多年的审判工作中,刘德彬共审结案件1000余起,经她审理的案件,调解结案率达67%以上,成为全院公认的调解能手。
在法院工作了近16个年头的刘德彬,在民事审判岗位已经干了13载,她从书记员做起,凭借对公正信仰的追求,夜以继日地倘佯在形形色色的案卷和法学书刊中,很快成为民事审判工作中的行家里手,她常说:“群众的纠纷不解决,法官的职责就没有尽到”。
记得那是1998年的一天,刘德彬处理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因双方当事人矛盾很大,如果解决不好,这起民事纠纷将转化为刑事案件。接案后,刘德彬在依法履行了必要的法律诉讼程序后,深入当事人的家中,了解双方的矛盾根源,并多次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接受了她的依法调解,防止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办案的质量是审判工作永恒的主题。2007年,刘德彬审理了一起房屋开发商与多名群众购买房屋合同纠纷案,因合同内容欠缺,原、被告对合同的理解不一致,双方各执己见,难以达成和解意见。庭审中,刘德彬侃侃而谈,耐心地讲解法律规定,用一份公正的判决,为这起案件划上圆满的句号。
刘德彬对民事审判事业赤诚奉献的同时,却舍去了对家人的照顾。不记得多少次因为工作,没有时间照顾孩子,没有时间在生病的老人床前尽孝,没有时间料理家务。特别是今年春天,在孩子患肺炎的3个月时间里,她从未耽误过工作,每天趁中午休息时间带着孩子去打针,经常是顾不上吃午饭,又匆匆忙忙地回到了单位,投入到工作中,用她的柔弱身躯挺起了百姓追求公正的脊梁。
多年来,刘德彬始终坚持“三声”(来有迎声,问有回声,走有送声)、“四心”(良心,耐心,热心,关心)服务,使前来诉讼的当事人倍感亲切,愿意跟她说心里话,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她也因此获得了不少荣誉,多次被评为尖山区法院先进个人、市青年岗位能手、省妇联、市总工会及市妇联普法先进个人……
刘德彬就是这样一个执着地热爱法官神圣事业的人,十几年如一日地工作在普普通通的岗位上,为实现司法公正、人民满意而踏踏实实地工作着、奉献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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