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1月28日电 近日,双鸭山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黄某因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俗语说:酒壮贼胆。因游手好闲,不误正业,天天以醉酒度日,还想不劳而获,便在酒后产生偷摩托车的想法。2006年12月至2007年11月期间,被告人黄某在宝山区七星多次作案,盗窃两轮摩拖车。共实施盗窃四起,盗窃物品价值人民币一万余元。被告人黄某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