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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教育”的阳光何时洒到农民工子女身上?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8-11-28 09:46:12

  从今秋新学期开始,我国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但记者近日在广东一些地方调查发现,还有这么一群孩子,他们户籍地在农村,却在城市读书。他们中,选择留在城里的,可能要面临高昂的借读费,入读民办学校,学费则更加昂贵;选择返乡的,又要面临与父母的分离。这一两难的选择,被视为外来工子女在“有书读”之后的又一新问题。(11月24日人民日报)

  从理论上说,既然全国城乡全面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那么,作为农民工的子女,无论他们在哪里读书,也是可以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而不用交什么借读费之类费用。因为,无论他们在哪里打工,他们都是中国的公民,国家政策的“阳光雨露”理应洒在他们每一个人的身上,何况,他们在流入地打工,也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自已的贡献,流入地理应将他们视作当地的一份子,让他们像当地市民一样受到公正对待。但由于义务教育经费采取按户籍划拨的原则,它像一道无形的关卡,将农民工的子女卡在了免费义务教育的大门之外。

  所谓户籍划拨是指外来工子女户籍在家乡,相关教育经费补贴也落实到当地。由于这笔资金不能随着人走,像社保医保一样无法实现全国性流动,如果他们随着父母背井离乡,就等于放弃了这项福利。这样一来就直接带来了两个后果:一方面是外来工流出地的义务教育经费没有得到有效使用,另一方面是由于流入地农民工子女的大量涌入,又给当地政府造成了巨大的财政负担,这种局面极不利于调动流入地保障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的积极性。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广东省首批农民工省人大代表马晓凤、贺翕云建议推广“打白条”的做法,即让外来工从流出地政府领取一份子女义务教育的“白条”,再凭“白条”向流入地政府“购买”免费义务教育权,两地政府再按实际发生的“白条”数量,经中央政府进行财政转移支付。而广东省政协委员陈庆新建议,流出地政府可发放“教育券”,学生持教育券在异地入学,可抵扣部分学费,抵扣部分由流入地与流出地政府进行结算。这样家长可用“教育券”代缴部分学费,而学生就读的民办学校则可凭券向政府领取补贴。

  无论是“教育券”还是“白条”,其实表达的都是同一个意思:即要实现义务教育经费的流动。从根本上说,只有实行全国统筹一盘棋,建立义务教育经费随学生学籍流动的长效机制,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外来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作者:    来源: 荆楚网     编辑: 关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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