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1月26日电 近日,双鸭山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抢劫案。被告人王某、李某因入室抢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日前,王某、李某因无钱上网,便产生邪念,预谋对宝山区张某家实施抢劫。当晚18时许,王某、李某手持螺丝刀来到张某家,先由李某上前敲门,随后二人拽门进入室内。李某进屋后用衣服蒙住张某的头部,并推到床上。劫取人民币2元。
二被告人因一时的贪念,断送了前程,用暴力的手段入户抢劫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二被告人自食恶果,断送了前程,最终走上被告席接受法律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