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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讨要“性福”权 向医院索赔10万元(图)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8-11-24 11:00:40


“我在宜宾的一家医院做手术连续三次都不成功,不仅造成我身体上的折磨,更让我与丈夫正常的夫妻生活不能进行!”昨日上午,在丈夫的陪同下,宜宾长宁县患者温英再一次来到宜宾博爱医院讨说法。“妻子的病情司法鉴定损害后果为十级伤残,我们准备聘请律师状告医院,依法索赔!”患者的丈夫周志表示。

事件:手术做了三次未成功?

今年9月7日,温英在当地医院例行检查时,发现有妇科病后转到宜宾博爱医院诊治。经医院诊断为会阴陈旧性裂伤伴阴道后壁膨出等病症。温英说,因会阴有陈旧性裂伤10余年,入院做了一个手术后,“医生建议把会阴修补一并做了,我和丈夫商量后就答应了。”随后,医院又给温英做了相关修补手术,9月9日她离院回家休息。“回家后,我遵照医嘱一直卧床休息、抗炎治疗,没有剧烈活动”,但9月17日因伤口裂开再次到博爱医院进行手术。

10月3日,因伤口裂伤,温英又做了第三次手术。

鉴定:十级伤残影响夫妻“性福”

第三次手术同样不彻底后,温英到四川某司法鉴定所做了一份司法鉴定。其鉴定意见称:“损害后果为十级伤残,增加医疗费用及相关费用;医方过错与温英的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温英说,自己和丈夫一直恩爱,夫妻生活也比较正常,“因为手术失败,我和丈夫已两个多月没有正常过夫妻生活了。”

医院:有异议可做医疗事故鉴定

宜宾博爱医院负责人林瑞华说,在这次医疗过程中,患者温英配合欠佳,不听医嘱执意离院,为今后伤口愈合带来严重影响。患者在第二次手术后出现对可吸收线不吸收是医生不可能预计的,属于医疗意外情况。林表示,该院医疗过程符合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无明确医疗过错,对患方提出的高达10万元的索赔不支持。若患者有异议建议进入医疗事故鉴定的合法程序。

宜宾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负责人仇强说,如医患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以找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然后索赔,也可通过法院诉讼程序依法维权。(当事人温英及周志系化名)

作者:    来源: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编辑: 书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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