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的刘某是北京市人,曾在顺义一公司内任普通职员。去年11月初,刘某在办公室内,将两名同事刚办的交行信用卡窃走并开通。当月,刘某用这两张卡在顺义国泰商业大厦等地消费8次,花了6500余元为女友购得项链、手表、衣服等物。月底,收到银行催款通知后,刘某同事报案。简单调查后,警方就锁定刘某,并将其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