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成瘾诊断标准》在北京推出,第一次明确将网络成瘾归为精神疾病。目前正报批国家卫生部,届时我国将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出台网络成瘾诊断标准的国家。
早在10年前,美国科学家尼葛洛庞帝就曾预言人类将实现“数字化生存”。随着网络对人类生活影响日深,预言逐渐成真,而“网络病”也愈发引起社会的关注。统计显示,目前全国4100万青少年中,约有10%的未成年人患有不同程度的网瘾。
但如今,随着网瘾诊断标准的出炉,诸多疑问纷起:网络成瘾究竟怎么治?要吃精神类药品吗?是否会像毒瘾治疗后一样极易复发?既然被纳入精神病范畴,网络成瘾者犯罪是否可以免责?本报记者专访诊断标准首倡者以及广东省精神卫生专家,一一解答上述疑问。
新出台的《网络成瘾诊断标准》引发争议:
网络成瘾是否诊断容易治疗难?
网瘾者犯罪可否免责?
“宅男”、“宅女”是否也算网络成瘾?
网瘾标准
每日上网超6小时停止上网周身不适
11月11日,《网络成瘾诊断标准》的制定者、北京军区总医院医学成瘾中心主任陶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成瘾是指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其后果可导致性格内向、自卑、与家人对抗及其他精神心理问题,出现心境障碍,部分患者还会导致社交恐惧症等。
根据诊断标准,网络成瘾症状表现有:
一、对网络有强烈渴求或冲动感。
二、减少或停止上网时会出现周身不适、烦躁、易激惹、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等戒断反应;上述戒断反应可通过使用其他类似电子媒介,如电视、掌上游戏机等来缓解。
三、下述5条内至少符合1条:为达到满足感而不断增加使用网络的时间和投入的程度;使用网络的开始、结束及持续时间难以控制,经多次努力后均未成功;固执使用网络而不顾其明显的危害性后果,即使知道使用网络的危害仍难以停止;因使用网络而减少或放弃了其他的兴趣、娱乐或社交活动;将使用网络作为一种逃避问题或缓解不良情绪的途径。
陶然强调,网络成瘾除了症状,还有时间和程度的标准。“病程标准为平均每日连续使用网络时间达到或超过6个小时,且符合症状标准已达到或超过3个月。”
网瘾者多有其他情绪病
“所有成瘾者都有共性,即患者一旦断网,就会出现类似戒断反应。”陶然说,患者上网时间越来越长,同时伴随着心境的改变,“他们很清楚这样做不对,不快乐,无助,很多人继而出现焦虑、抑郁、认知上的偏执。”
除了上述由网瘾引起的伴发症状外,患者往往有“共病”,即同时存在多动症、情绪障碍、人格改变、社交恐惧症。“有一个初二的男孩性格内向,不擅长与人交往,因患社交恐惧症,辍学在家,结果深陷网瘾。”广东省人民医院省精神卫生研究所戚元丽博士说,她接诊的孩子有一些是因患精神分裂症、强迫症,在家休养期间,靠上网来打发时间,更容易上瘾。
陶然说,国外也发现,网瘾者脑组织会出现器质性病变。目前,北京军区总医院正在对网瘾者进行PET/CT检查,试图找出中国网瘾者是否也存在类似情况。
网络成瘾与家庭因素有关
据陶然介绍,儿童患者成瘾大多和家庭因素有关。有些孩子性格不完善,受到家庭不和、学习成绩不好、和同学关系差等负面因素打击,容易上网逃避。他说,在青年患者中,比较多的情况是因为个性内向孤僻,被同事排斥,或者感情失败,继而上网成瘾。还有的是因为事业受挫,沉迷于在网络游戏中获得成就感、找回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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