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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可获3000元奖励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8-11-14 08:23:14

  东北网双鸭山11月14日电 近日,唐山市出台新规定,本市只有一个子女且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和合同制工人,退休时将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据唐山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介绍,符合奖励的具体条件有:持有原发的或补发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有原始独生子女保健费支领凭证;或持有单位关于独生子女父母身份的证明,且经计生部门审核确认的。

  据介绍,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由退休时所在单位发放。其中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确有困难暂不能支付奖励经费的,由其主管部门负责一次性解决。属于企业职工的,由退休时所在企业支付,原企业因改制、破产等原因已不存在的,奖励经费由财政支付。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马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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