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目前已经在西城和怀柔进行试点教师工资改革。“补低、稳中、限高”是基本方针。从目前摸底的情况看,北京市拿出2.8亿元就可以实现全市中小学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标准。随着工作的推进,北京有望在全国率先实现。(《北京晨报》11月4日)
这回北京的中小学教师工资改革可以说曙光初现了,但是当北京的中小学教师工资开始向公务员看齐的时候,更多地方的中小学老师能不能向北京的中小学教师看齐?
对于教师工资改革,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当中早就做出了制度性的安排,但在绝大多数地方还没有严格、认真地予以落实。广大的中小学教师也因此探酸了脖子,踮疼了脚跟。
先不说中小学教师工作的辛苦和重要,单说法律,就应该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谁都不能轻慢和藐视。既然同在一片蓝天下做着性质相同的工作,既然其他地方同样有监督国家各项法律制度落实情况的各级人大代表,既然近年来各地的GDP持续高速增长,更多地方的政府,就应该对国家的法律法规表现出应有的尊重,将“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的法律规定尽快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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