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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没戴校牌便被打残,岂有此理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8-11-04 09:20:35

  日前深圳市龙华中学初三学生陈俊杰因为不带校牌进入校园,与保安发生争执。保安后来拿出一根一米长的水管,开始追打陈俊杰,他躲闪不及,被一棒击中后脑部位,至今躺在医院,昏迷不醒。

  医院的诊断结果是颅脑内蛛网膜出血和颅脑骨折,尚未脱离危险期。(11月1日《深圳商报》报道)

  大抵身份证是不济用的,所以又有“暂住证”;大抵登记注册、缴纳学费同样也是不济用的,所以又有如此“校规”:“出入校门要佩戴校牌”,未戴不得入内。

  可是这校牌也是可以发生转借的,也是可能发生遗失的,而且都是10来岁的孩子,一时粗心大意、丢三落四忘戴也是丝毫不为怪的。又能济什么用呢?!该校德育处彭主任称:“保安如果遇见没有佩戴校牌的学生,首先要向班主任请示,确认有此学生后才能进入。”不是等于也实质上承认了这一点吗?给这小小校牌,附着上身份识别、验证功能,不是纯属多此一举吗?都是些10来岁的孩子,一眼即明;就是实在是要“闲人免入”,发现“可疑”,反正现在通讯这么发达,直接电话跟注册处或班主任询问声也就是了。——出台如此“规定”,又有什么好处呢?

  我实在是想不出有什么好处;实在要有,那么“好处”之一也就是给学校保安平添了一项“权力”。一朝“权力”在手,岂可“过期作废”?“权力”也就张扬;“权力”张扬受阻,也就生出抵牾,惹出祸端来了!

  这倒不禁叫人想起70多年前的一点逸事来。国学大师黄侃在中山大学(今南京大学)任教时,某一学期学校作出新规,任何人入校,都要佩学校校徽。这天黄侃入校授课,门警因他无校徽而不让进去。他说:“我是教授。”门警说:“管你教授不教授,要有校徽才准进。”他仔细看了门警几眼,然后说:“我看你倒是有校徽,就请你去上课好了!”说完,便把皮包、讲义交给门警,扬长而去。又据云:黄侃和国民党元老居正是老朋友,平时去居公馆都无须传报。某回门卫换了新人,不认识黄侃,向他要名片,他怒道:“我就是名片,你将我拿进去好了!”吵闹声传到居正那里,居正忙赶出来,连赔不是。黄侃忿忿道:“我看你这官再做几年,连人都不做了。”居苦笑道:“官本来就不是人做的。”

  可惜这学生陈俊杰并不是“教授水平”,并不会把书包递到保安手里,也来句:“我看你倒是有校徽,就请你去读书好了!”不过也没准所幸黄侃并非生在斯世,所遇门警并不比而今的这位这般没人性,不然,恐怕就是黄大教授,也免不了要挨顿棍子了!

  不过居先生的话:“官本来就不是人做的。”放在此处,似乎也大抵适用。因为如此“校规”,也确实不大像是“人”做出的!也太不“人性化”了!

作者:    来源: 红网     编辑: 关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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