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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大学弑师案不可越过真相追求正义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8-11-03 09:57:15

  发生在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砍死教师案,是这个月发生的第三起“弑师”悲剧。最新消息,法大校方否认被砍教授与嫌凶女友关系暧昧,而这一说法近日在网上不胫而走,成为许多人关注的焦点。

  由于警方尚在侦查阶段,外界出现种种猜测自是难免。但在网上,不少人先是将传闻当作事实,然后又以此为依据,得出“砍死活该”的结论。题为“政法大学老师被砍死的正面意义”的一则帖子,典型地反映了这种思维。帖主最后认为,这起事件给校园里那些“披着羊皮的狼”提了一个醒:当你对学生不安好心的时候,请摸摸自己的脖子。还有跟帖更直截了当:色字头上一把刀,而且是菜刀。

  这种说法当然经不起推敲。既然“情杀”与否还是没谱儿的事情,哪来那么多推论?把一个未经证实的传言强行戴在死者头上,太不负责任了吧。退一步讲,就算这种说法成立,就能够赞同那个大学生冲进教室砍人?这算什么逻辑!或许,鲁迅先生笔下的“看客”,如今已经高度进化。时有耳闻,围观者对跳楼自杀者高喊“怎么还不跳啊”——网上那些对砍人者叫好的,大概也是如此这般。

  同样道理,法大校方这时候出来澄清谣言,也值得商榷。事情真相如何,警方还在办案,法大是率先获得内幕呢,还是为了稳定人心、一厢情愿地进行辟谣?如果是前者,那该让警方出面说明;后者的话,效果恐怕只会适得其反。法大这么一弄,不小心把自己送进尴尬境地。万一警方结论正如外界猜测,法大又该如何自处?

  法大校方大概不知道,网上经常有人说“现在我只相信谣言”。为何如此?就在于类似出于某种利益考虑、而非以事实为基础的“辟谣”行为太多了。往往新闻刚曝光,不管真实情况如何,一些官员和政府部门首先想到的不是寻找和公开真相,而是先否认了再说。结果呢,真相大白之后,政府形象受损,公众对政府部门信任度下降。

  在一个法治社会,政府不能牺牲正义来掩盖真相,民众也不可越过真相追求正义。就法大弑师案而言,事件本身并不复杂。无论从孤立个案来看也好,着眼于校园暴力的整体背景及其社会影响也罢,均应立足于事实真相。而砍人者不管理由再充分、再值得同情,都不能改变其触犯法律的事实,他也必须为此接受惩罚。这是一个理性社会应有的基本共识。

  现在的问题是,一方面个别政府官员和部门有时为了一己利益,刻意遮蔽真相;另一方面,部分民意由于得不到真相,动辄越过理性边界,毫无原则地支持暴力。二者其实都是一种“暴力思维”,再往前走一步,便是“以暴易暴”的悬崖边沿。从马加爵案——或许更早开始,这股不理性情绪就逐渐蔓延,正义与邪恶的藩篱也渐渐松垮……

  因此,此案的关键并不在于一时流言四起,而在于真相公开。真相大白,谣言自会消散,是非自有公论,正义才得以伸张。无论哪个国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校园暴力;任何行业,都会有害群之马。为魔鬼插上天使翅膀,或者给天使戴上魔鬼面具,魔鬼依然还是魔鬼,天使的美丽也不会因而减色。让真相作出正义裁决吧,这是社会理性回归的一个起点。

  三起“弑师案”应当引起深刻反思!

  原本应怡怡如也的师生关系,何以会形成如此尖锐的矛盾冲突?这可是一个有着数千年尊师重教传统的君子之邦啊,师生相随,所谓“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那是一份精神交流的愉悦。师与生的关系,除了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礼崩乐坏”,似乎很少像现在这样紧张,紧张到了学生竟然明火执仗地“弑师”,紧张到了竟然需要教育部表态正当惩戒学生不属体罚。此种乱象或许正反映了几十年以来我们在教育思想上的混乱情形。

  从两起教师受害案反思师生关系的冷漠

  本来以理服人当然重要,但鉴于中小学生正处于特定的心理发育阶段,于是在师生关系中,或许以情动人有时效果会更好。但不少教师见钱眼开,那扇本该打开的“情感”之门却不幸关闭了。说到底,师生关系有着先天的不对称:双方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但在学识和修养上不可能具有同等程度。正如古语所说:子不教,父之过。这,同样适用于师生关系。

  学生的刀为什么频向老师砍去?

  且不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在法制社会下,不管学生有何种理由,杀人弑师绝对为法理所不容。但为什么弑师案频频发生,为什么师生矛盾如此突出,恐怕把板子都打到学生身上也有失公允,也需要我们从教师和教育本身去找找原因。

作者:    来源: 中国教育新闻网     编辑: 关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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