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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出租车等个体行业不再缴纳营业税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8-10-29 10:50:44

  1、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双鸭山市出租车等个体行业免征营业税

  2008年7月2日,经省政府同意,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下发了《关于提高我省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通知》中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将按期纳税的起征点由现行月营业额1500元提高到市区月营业额5000元,县月营业额4000元。

  营业税起征点是开始征税的起点,纳税人营业额达到起征点的,应按营业额全额计算应纳税款;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不征收营业税。

  此次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使双鸭山市出租车、小型理发店、小型浴池、小型旅店、打字复印等行业享受免征营业税税收政策。据测算,此项政策将惠及双鸭山市5400余户纳税人,这些纳税人每户年均免征营业税1700余元。

  2、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将有利于改善民生

  此次提高营业税起征点旨在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扩大社会就业,扶持弱势群体,保障社会稳定和谐。

  出租车业主王先生得知出租车行业是在营业税免税范围内,高兴得合不拢嘴,“国家的政策真是越来越为百姓着想了,虽然每月的地税定额才只有100元,但从全年的角度来看也能解决我很大的生活问题,能让我们这些中低收入人群更有信心努力奋斗,早日过上富裕的生活。”这是一位出租车业主对此次营业税起征点提高优惠政策的看法。

  这次省政府及省地税局将营业税起征点提高,是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解决中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保障的重大举措之一。营业税起征点之下的个体工商业户均是中低收入人群,营业税起征点的提高,将会减轻他们的税负,增加他们的收入,解决个体经营业户中中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众的生活难题,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他们的生存状况;同时,还积极地鼓励、帮助了弱势群体走自主创业之路,更有力地促进了就业、再就业的发展。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出台,还会对促进我市商业、服务业个体经济的快速发展、优化我市税收软环境、加快我市地方个体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起到“助力器”的作用。

  3、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对双鸭山市地税整体税收影响并不明显

  据测算,在出租车行业,双鸭山市共有出租车2100余台,出租车行业一项预计全市年减少营业税收入达240余万元。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后,预计全市年减少营业税收入900余万元。全市年营业税收入虽然减少了,但对全市整体地税税收的影响并不明显。

  此次营业税起征点的提高,是在省政府的批准下,省地税局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会同省财政厅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了上调营业税起征点的工作。

  制定营业税的起征点是为了保证纳税人中的个人在经营活动中,能获得最基本的收入水平。我省营业税已经有5年时间没有调整,上次调整是在2003年,将起征点调到了1500元,之后就一直执行这个标准,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个起征点已不再适应现有的经济社会状况。

  4、地税部门对未达营业税起征点业户实行动态管理

  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后,对未达营业税起征点业户,地税部门依旧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实行动态管理,如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达到起征点后,营业户应自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同时对未达营业税起征点业户简并征期,实行按季度进行申报,并分户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及时将相关税收政策告知业户。

  目前,双鸭山市地税部门已把此次税收政策调整工作落实到位,积极扶持个体经商业户的发展。

作者: 郭凌肖    来源: 双鸭山日报     编辑: 丁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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