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0月7日电 10月5号,双鸭山市召开调整供热价格听证会。
双鸭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部分群众代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共70人参加了听证会。
双鸭山市目前执行的是2005年制定的供热价格标准,居民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为25元5角,商服供热价格为29元5角。每年的供热期为10月10号到第二年的4月25号整个供热期为198天。近年来,受国际、国内各种商品价格上涨,特别是煤炭市场价格大幅涨高,热煤价格不断上涨,热源单位、供热企业生产成本剧增,导致企业面临严重亏损现状。为确保今冬明春我市平稳、安全供热、保证居民住"暖房",解决现实存在的实际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热煤价格上涨保证全省城市供热的意见》、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冬季供热采暖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黑龙江供热条例》和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意见,由市物价局会同房产局对我市城市供热成本进行测算,并提出拟调整供热价格。
听证会上,各位代表对房产管理局提出的申请方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对调整供热价格的必要性、紧迫性、可行性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代表们普遍认为适当调整供热价格,有利于缓解煤炭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给企业造成的严重亏损,是确保我市今冬供热安全,促进我市供热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适当调整供热价格,势在必行。代表们一致同意适当调整供热价格,但对调价幅度、提高供热质量等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热价调整应充分考虑低收入居民的承受能力,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减少调价对其生活的影响;供热企业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应采取多种措施,千方百计挖潜降耗,节约增效;供热企业应进一步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质量,对供热质量作出承诺,要加强管网的维修和维护,确保全市人民用热安全。
听证代表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和观点,会议意图基本实现,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市物价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本着科学、合理的原则,制定出我市调整供热价格的方案,连同本次听证会议纪要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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