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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黑龙江省5条高速先行货车计重收费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8-09-19 09:06:20

  东北网双鸭山9月19日电 17日,记者从省交通部门获悉,为了鼓励货运车辆合法运营,整治货车超载,黑龙江省货车通行高速公路将采取计重收取通行费的办法,预计今年10月1日起有5条公路率先试行。

  设备正在安装调试中

  按照计划,从10月1日起,黑龙江省将有5条公路主干线试行计重收费,共200余个车辆下道口需要安装车辆计重设备。据悉,全省各主要公路目前都已经开始进行计重区域道路改造和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17日上午,记者在哈同公路金家收费站看到,施工单位正在对几条下道口进行施工改造,并准备在每个出口的地面上安装电子动态汽车计重设备。按照计划,哈同公路各下道口是8月10日开始计重施工的,目前已完成70%的工程,预计9月末即可完成全部计重施工。与哈同公路一样,目前哈大高速、哈双高速等多条公路都在进行计重收费工程施工。

  电子秤设置在地面上

  所谓计重收费就是从传统的按车型收费到车辆接受动态称重系统测定后,按车辆和货物总重量收费。这一收费模式更公平合理,鼓励运输业户合法装载,空车少收,重车多收,真正体现多用路者多交费、少用路者少交费的人性化原则。

  那么,动态秤是怎样设置的呢?哈同高等级公路管理处副处长宋福跃告诉记者,正在施工的计重收费工程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收费口路面加长工程,每个收费道出口处必须能容纳一台大货车停放;第二部分是将计重设备安装在收费站出口的地面上,与地面持平,方便车辆通过;第三部分是计重设备的全部软件系统安装工程,只要车轧在地面的电子秤上,电子秤将自动显示货车重量,同时按照重量计算出通行费用。车辆进入公路时不计重,到了出口收费站时,再进行计重后收费。

  肯花钱就随意超载行不通

  黑龙江省公路实行计重收费后,将有效缓解车辆超载问题。据悉,由于交管部门一直以来都是依照行政手段对超载车辆进行制约,使得一些受利益驱使的超载车辆屡禁不止。而启动计重收费后,超载车辆将接受高额的处罚,甚至是卸货处理。

  据哈同高等级公路管理处副处长宋福跃介绍,计重收费不代表车主肯花钱就可以随意超载、多装货物。如果有超载行为,车主不仅要多花行车费用,还要接受相应的处罚或者卸货处理。而在计重收费的同时,哈同公路各收费站入口还将设立专门的治理超载车辆人员,一旦发现明显超载的货车,经过检测确实超载后将限制车辆进入公路。

  据悉,预计试行计重收费一个月后,全省主要公路将统一正式实行计重收取货车通行费用,第一阶段在国省干线高速公路上实施,第二阶段将在普通收费公路上实施。其他车辆仍依照原有方式收费。

  5条公路主干线计重收费

  ●国道主干线(G010)同江至三亚公路的哈尔滨至双城段、哈尔滨至佳木斯段、佳木斯至集贤段

  ●国道主干线(G015)绥芬河至满洲里公路的哈尔滨至大庆段、哈尔滨至牡丹江段

  ●国道(G201)鹤岗至大连公路的鹤岗至佳木斯段

  ●国道(G222)哈尔滨至伊春公路的哈尔滨至绥化段

  ●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四环)

作者:    来源: 东北网     编辑: 马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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