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多名购房者向本报记者投诉称,自己在“澜花语岸”购房时,因轻信售楼人员的话,在支付了购房定金和“指标费”后预定到了“限量”的“优惠房”,直到售楼人员携款潜逃时,才发现是骗局。
购房者仓促签认购书购“优惠房”
2008年7月,徐先生等几名购房者前往位于南昌迎宾北大道与昌南大道交界口处的“澜花语岸”看房。因为对报价不甚满意,他们并没有当即确定购房意向。临走时给售楼人员留下了联系方式。
几天后,售楼人员打电话联系徐先生等人,表示手头上有几套“优惠房”,比正常出售的住房要便宜不少。“她(售楼小姐)告诉我说,这几套房子每平方米可以优惠800元,但是数量有限,必须要先拿出3万元购买‘指标费’。”
徐先生稍作考虑,很快他就与对方签订了一份房屋认购书,并当场缴纳了2万元定金。此外,徐先生还支付了2.6万元的“指标费”,并给了售楼小姐2000元“辛苦费”。一同签订房屋认购书的几名购房者,也交纳了数额不等的定金、指标费和辛苦费。随后,售楼人员与购房者约定10月之前办理购房合同。
6名售楼人员携款集体失踪
9月11日,徐先生等人前往“澜花语岸”售楼处交纳购房款,却突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有售楼人员私自盗取单位公章,与购房者签订房屋认购书,随后将相关费用据为己有。不久前,这6名“欺上瞒下”的售楼人员携款集体失踪,目前下落不明。
“我们去青云谱区经侦大队报警,才知道包括我们在内共有12户购房者上当受骗,每个人被骗去数万元不等。”购房者再次来到“澜花语岸”售楼处,与开发商就房屋认定书进行交涉。但开发商表示,目前案子还在侦破过程中,在案情大白之前,不会承认这些房屋认购书。
一名购房者随后在“澜花语岸”售楼处询问自己认购的那套住房,售楼人员表示还没有卖,并计算了房价。这一消息让签订“优惠房”认购书的购房者们愤怒不已。他们认为,开发商将已经支付了定金的住房再次出售,侵害了他们的权益。
开放商:我们也是受害者
13日,记者来到“澜花语岸”售楼处,开发商——南昌市兴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郭先生说:“经核实,共有五女一男六名售楼员私下与购房者取得联系,以每平方米优惠几百元的价格向购房者提供所谓的‘优惠房’,并私自盗用公司公章与购房者签订房屋认购书。对这些认购书我们暂时不予处理。”他表示,如果购房者急于认定这些房屋认购书的有效性,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律师:购房者可凭认购书要求开发商履行协议
江西赣维律师事务所陶小泉律师告诉记者,售楼人员携款潜逃,与开发商履行合约是两回事,相互之间并不矛盾。认购书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协议,而不是购房者与售楼人员之间的协议。开发商不能以售楼人员涉嫌犯罪为由,拒不对认购书进行处理。购房者可以凭认购书要求开发商履行协议,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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