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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台球冠军被控“房号”诈骗220余万判15年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8-09-17 13:37:48

  “台球冠军被控‘房号’诈骗”追踪

  李峥太田体育(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区副总裁、北京太田体育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台球训练中心太田国际撞球场总经理。首届“星城”杯台球男女混合大奖赛冠军、2006年台球公开赛副总指挥。

  34岁的台球界名人李峥以办经适房为名诈骗一案日前有了终审结果,市一中院维持原判,以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5年。

  38人为买“房号”被诈225万

  检察机关指控,前年3月至去年5月间,李峥在昌平区天通苑小区其开设的台球厅内,以能够帮助办理天通苑小区经济适用房房号为名,先后骗取焦某、杨某等38人225.1万元,赃款均被挥霍。本报于今年7月对案件进行了详细报道,李峥的辩护律师赵宇也因为对其做“罪重辩护”引发社会讨论。

  据了解,这些上当人很多并不认识李峥,而是经过多层介绍才与其接触的。被害人高某说,前年底,他在李峥开的台球厅内给了他5万元订金,李峥当时给他打了张欠条,说如果搞不到房号,钱在12月31号之前退回来。与所有交款人结果一样的是,事没办成,钱也没还,再找李峥就联系不上了。从前年下半年到去年上半年,先后有38人相信了李峥的“本事”,少则交了5到8万元,多则交了40万元。上当受骗后,交款人报案。去年7月2日,公安机关在上地九街9号将李峥抓获。

  被告称只是“帮别人办事”

  法庭上,李峥表示,他与事主之间只是一般的财务纠纷,并未诈骗。他说,他的大部分房号都是以8万元“出售”,其中大部分人都是先交5万订金,入住之后再补3万元。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时,他当场表示要上诉,理由是:他帮助对方办事,没有非法占有财物的主观故意。

  法院审理认为,在案证据已印证经济适用房归政府统一调配,由政府给购买人排序购房。李峥却以能够帮助办理该房号并出具借条等手段,大肆骗取他人巨额钱款拒不归还,其非法占有财物的主观故意明显,符合法律规定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据此终审维持原判。

  -说法

  “倒戈”律师:李峥不应是诈骗罪

  曾在本案中担任李峥辩护律师的赵宇(一审过程中他曾建议公诉机关以非法集资罪指控李峥,被指“倒戈李峥成为控方”)表示,他仍认为李峥不应是诈骗罪,而“是一种新的犯罪形态,是刑法没有规定的,又没有新的罪名涵盖他的所作所为,应是无罪的。”

作者: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关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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