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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切的入学年龄能否改一改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8-09-08 09:18:40

  9月1日之前的一周,济南各大医院的妇产科均出现了一个剖腹产小高峰,与平时为“择时辰挑日子”而选择剖腹产不同,这次诸多准妈妈抢在9月份之前剖腹产,则是为了避免孩子以后“上学难”。

  这一现象并非济南独有。现在出生晚一天,将来上学晚一年。于是,为了搭上“末班车”,不少预产期原本在9月初的孕妇迫不及待要求剖腹产让孩子提早出世。

  198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这样,在实际操作中,每年的8月31日就成了孩子入学的一个分界线。为了让孩子不耽误一年入学,许多准妈妈不得不提前在9月1日前分娩;还有的父母为了让年龄不到6周岁的孩子能当年入学,绞尽脑汁,采用了各种各样的“战术”:改户口、做假证,“曲线上学”,造成了不良的社会风气。

  笔者以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改变这种入学年龄一刀切的做法,让规定再人性化一些。

  《义务教育法》规定,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为6周岁,即满6周岁的儿童必须接受义务教育,但并没有规定6周岁以下的儿童不可以入学。不满6周岁的儿童提前入学,不属于义务教育范围,不做强制性要求,可以不享受义务教育的免费权利,可就这一部分酌情缴纳一定的费用。

  据了解,目前世界上200余个国家(地区)中,有199个规定的入学年龄为5-7岁。如果对义务教育年龄的规定作一些修改,对儿童入学年龄作一些宽泛性的规定,比如规定儿童义务教育的年龄原则上为6周岁,当年1月至12月出生的6岁儿童均可进入小学学习,这样也可以较好地解决儿童入学年龄卡得过死的问题。

  总之,希望教育部门顺应形势,正视这一现实问题,更科学合理、更人性化地解决好这一问题,不让年龄成为孩子接受教育之痛。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编辑: 关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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