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贵阳市新建的楼盘总建筑面积须达20万平方米以上并配套幼儿园及小学,方可命名为“小区”;楼盘想叫做“××花园”,总建筑面积必须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绿地或人工景点面积为总占地面积30%以上。
从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贵阳市地名管理办法》,针对一些地区存在地名不规范、楼门牌编制混乱和楼盘乱命名等问题作出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