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李煜的这首《虞美人》,千古同唱,如果将《虞美人》的词稍作改动,主题是反映娱乐场所暴力事件的,唱作“娱乐司法何时了,惨剧知多少?小楼昨夜又血案,庄园不堪回首血泊中……”您想了解我为什么这样模仿吗?请看下面的背景介绍:
8月2日20时许,30名嵩明老兵及家属在云南寻甸红色庄园内聚会,服务员发现了他们自带食品进包房后,双方为此发生争执。事件导致7名老兵受伤,其中一人死亡。3日中午,记者发现整个庄园经营状况井然有序。在该庄园里一栋名为“红色庄园娱乐会所”里,三四名民警正在作相关调查。
法律上没见规定,顾客无权自带食品、饮料去饭店和娱乐场所消费。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行业总喜欢自立行规。自立行规的目的显而易见,确保暴利的牟取。现在,餐饮行业的情况有所好转,顾客自己带点酒类和饮料,一般不至于被刁难。而娱乐场所,这个曾经被人戏称为“墨池”的地方,不但丝毫没有放松这个行规,而且变本加厉,对那些胆敢不服从“规定”的顾客,不惜以血腥的暴力来“教训”。寻甸这家红色庄园里,不幸名副其实,演绎出一场“血流成河”的惨剧,将这类暴利的血腥推向了极点。
这个事件带出一个话题:“娱乐私法”和“娱乐司法”何以变相存在。
何谓“娱乐私法”?一些娱乐场所的经营者,为攫取巨额暴利,不惜擅自为娱乐消费“立法”。当然,他们所立的法,充其量是些私法而已。比如,同样的商品价格,在KTV包厢里,价码就是外面的数倍。“善良”一点的“娱乐私法”,商品的价格比外面高出2倍。如果顾客还嫌贵,听听小品《群英荟萃》中老板的报价和解释,也许就明白了,因为“娱乐私法”的立法权和解释权归商家所有。而那些,不允许讨价还价。至于那些“不良”的“娱乐私法”,价码就离谱了。网易一位网友自述其在苏州的KTV给人宰的经历:西瓜水果盘RMB200/盘,口香糖都RMB38/个,就是外面卖的1块钱一包的纸巾,里面都要算28元/包……
有一个巴掌拍不响,一条腿的法律也是废纸一张。既然有“娱乐私法”存在,并且这种私法要不折不扣执行,必然需要“娱乐司法”来“护法”。那么多“制服”和“准制服”的“司法队伍”,“司法队伍”的“武器装备”,让老兵们付出生命的代价,足见“娱乐司法”的严酷和血腥。从红色庄园惨案可知,老兵们自带食品和饮料,“娱乐司法”的程序是先礼后兵:先普法,再武力镇压。“娱乐私法”为暴利而生,“娱乐司法”为暴利玩命。私法与司法联袂,“不法”的顾客不倒在血泊之中,也就顺理成章了。
变味的娱乐,促生了变味的娱乐经营;变味的娱乐经营,孵育了变味的“娱乐私法”和“娱乐司法”。所有这些,最终亵渎了真正的娱乐精神。在一个娱乐几乎成为贬义词的时代里,其前途是宿命的??有的人在娱乐中暴富,有点人在娱乐时流血。四位网友联合为丧命的老兵写了挽联:“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血人家。歪风古道瘦马,断头人命丧天涯。”
“娱乐司法”何时了?我不知道。红色庄园都出了命案,未曾听说凶手被缉拿归案,反倒看到“整个庄园经营状况井然有序”的报道,这是否预示着,“娱乐司法”,进行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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