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10万元给人做生意,约定一年后还20万元,未想,借钱的人生意失败,人也不见踪影。为讨债,惠安洛阳人王某梅,竟策划绑架了朋友方某(也是借钱人的朋友),并逼迫方某写下一张5万元的欠条和一份20万元的债务担保书。29日晚,王某梅等三人被惠安警方抓获。
住处楼下遭绑架
28日下午2时许,方某在洛阳住处楼下被几名男子强行架入一银灰色小轿车内,后迅速驶离现场。随即,方某的妻子报警。
警方通过调查获悉,案发时带走方某的是一部车牌尾数为559的银灰色小轿车,民警便围绕这部小轿车开展侦查。
正当侦查工作在紧张的进行时,当天晚上9点多,警方获悉方某已自己回到了家中。方某称自己是被熟人王某梅等人绑走,强行带到惠安山霞镇赤湖林场一废弃房内,并殴打胁迫他写下欠条。
方某告诉警方,自己从未欠过王某梅的钱,与王有债务关系的,是两人一个共同的朋友叶某。
10万元打水漂
她竟绑架朋友
根据方某提供的情况,警方第二天晚上,分别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梅、杨某和邱某。
原来,王某梅和方某以前在洛阳镇杏田村开店时认识,而叶某经常到方某的店中闲坐,由此认识了王某梅。2005年12月,在一次闲谈中,王某梅获悉叶某正在做一桩生意,利润相当可观。于是王某梅拿出10万元借给叶某,双方约定,一年后叶某归还王某梅20万元,叶某并写了张借条给她。
后来叶某生意失败,离家出走。王某梅找不到叶某后,便多次找方某,让其承担损失。方某认为自己又不是担保人,没理由替叶某承担债务。王某梅对此耿耿于怀,萌生雇人绑架方某的念头,10多天前,王某梅让妹夫杨某雇人实施绑架。
拳打脚踢
逼其写下欠条
后来,杨某找来朋友邱某、郑某、“阿炳”等人,让他们帮忙讨债,事成后按讨回款项的25%抽成。
28日上午8时许,杨某拿了800元给邱某、郑某、“阿炳”等三人去租车、加油,后由王某梅带路,五人开车来到洛阳镇方某住所下守候。待方某下楼时,邱某等人一拥而上,将其强行架上小车,方某不肯上车,就对其拳打脚踢。
将方某载到惠安县山霞赤湖林场一废弃房后,众人又一次对方某拳打脚踢,并胁迫方某写了一张欠王某梅5万元的欠条,以及一份“叶某向王某梅借20万元,我方××是担保人”的担保书。当天晚上王某梅等人将方某放回,事后,王某梅拿2000元给邱某等人作为报酬。
据悉,目前,警方正在追捕另两名涉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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