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公司名义,私刻公章,骗取他人财物达700余万元。昨日,黄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在武汉市中院受审。
黄某是一名包工头。去年5月,他私刻公章,冒充中南路桥合武项目部的名义与湖北一家公司签订钢材供销合同。他将该公司运来的价值370余万元钢材变卖,除支付给该公司15万余元定金外,余款据为己有。
据查,去年4月至9月间,黄某除冒用中南路桥合武项目部名义外,还私刻武英高速项目部公章,通过赊欠方式与多家钢材公司签订钢材供销合同,除支付少量定金外,骗取钢材转卖获大量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