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现同事剽窃一硕士生的毕业论文并且冒用自己的名字发表学术论文,从2005年5月开始,大学讲师杨军先后向所在学院、信访办公室、学术道德委员会等部门数十次举报该副教授(编注:上文“同事”于2005年7月后被评为副教授)的剽窃、侵权之举,均未得到满意答复。杨向法院起诉,对方虽于2007年3月被判需承担民事责任,但杨却负担了绝大部分诉讼费用。今年4月28日,杨军同时收到大学人事处和材料学院的解聘通知,后者明确告知他:“……现在无合适聘用岗位。”(7月16日《中国青年报》)
昨天,该大学新闻中心就上述报道中提到的几个关键细节,提供了当初的处理意见,并重申,学校未续聘杨军与其举报事宜毫无联系。
但无论如何,打击举报人在中国算是常事,学者剽窃也是常事。这类事,媒体曝光多了,公众已见惯不怪。可两件事被媒体结合起来:教师剽窃学生毕业论文,同事眼里揉不进沙子向学校举报、向法院起诉,学校不处理剽窃者,举报者因此“疑似”被打击——就算得上新闻了。
如果这事情发生在一般的单位,公众可能不会过度惊讶。可如果发生在高校,就让不少人相信了它的“真实”,很愤怒很失望了。毕竟高校是知识分子最为密集的地方,也是社会的价值高地,应该能超越这个社会的许多弊病而保持纯净和独立,拥有道德自治能力。教师向校方举报自己的同事剽窃他人论文,正是一次考验大学道德自治能力的机会,一所自治能力强的大学应该能很好地处理好这件丑事:不惧家丑外扬,严厉执行学校规定,处理剽窃者,通过严打剽窃者树立学校的学术声誉和捍卫象牙塔的尊严。但新闻报道中,这样的处理让人感觉,我们的大学似乎缺乏这种道德自治能力,没有能力在道德上自己管理好自己。
看到这样的新闻,人们不得不问:一所大学,倘若缺乏道德自治能力,连“惩戒剽窃者”这点儿小事都做不好,你怎么能指望正在实践的自主招生能干净、透明、规范呢?!
自主招生应该是一件好事,以面试录取、提前录取等方式赋予大学自主招生的权力,对那种一卷定终身、一刀切的高考公平是一种矫正,有利于逐步祛除“高考指挥棒”所推动的应试教育的弊端。但虽痛恨一卷定终生的高考之弊,内心里也认为自主招生是一种更符合教育科学的录取方式,国人就是对自主招生充满疑惑而怀念一刀切的高考,总担心自主招生会成为权贵操控录取的盛宴。他们担心什么呢?就是担心国内大学染上种种社会病和行政病后没有能力实现自主,缺乏道德自治的能力。本身就不“自主”,怎么能够做到使“自主招生”保持公平而不会被权贵操控呢?这使“自主招生”所承诺的高考公平只是一种想像的公平,而不是现实中可控的公平。
面对公众的疑虑,大学应拿出实际行动来证明自身具有道德自治能力,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有“自主招生”的资格。可我们的大学就是有些不争气,人们越是怀疑大学无能力自主,他们就越是做出一些诸如贩卖文凭、追逐明星、献媚于官员之类缺乏道德自治能力的事情来,反证并加重着人们的疑惑,进而使自主招生一直缺乏公信力。
国内大学的自主招生一直缺乏公信力,公众不相信大学的自主性,就是从一起起类似“打击举报剽窃者”这样的新闻中积累起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