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临时女出纳拿公家的钱除购买名牌衣服、鞋子、化妆品外,还花了不少钱去减肥和到各处旅游。昨日下午,她因侵吞公款174万余元,被市一中院以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刑8年。
法院查明,1996年起,鲍敏开始在市技工教研室工作,系临时工。不久后,她担任了该单位出纳,并兼任技工体协的出纳工作。1998年12月至2005年6月期间,鲍敏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技工教研室公款69万余元。期间,她还利用管理现金支票的便利,侵吞技工教研室公款87万余元。同时,鲍敏在兼任技工体协出纳期间,采取同样的方式侵吞了技工体协公款17万余元。鲍敏把钱如何花了的呢?开庭时,公诉人称,大部分赃款都被鲍敏挥霍掉了,主要用于旅游,部分赃款则用来购买了名牌衣服、化妆品,以及减肥等。后来,在母亲的说服下,本在外地的鲍敏才返渝投案自首,并退出赃款17.9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鲍敏受临时聘用,在担任两单位出纳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二单位资金共计174.8349万元,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鲍敏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遂依法从轻判处其8年徒刑,并责令其将尚未退出的赃款退赔给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