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邻居不肯买自己的房子,就用放火烧房子的方式来泄愤,结果害人又害己。近日,纵火烧房的丁海乾被浙江缙云县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据了解,现年已过半百的丁海乾是浙江省缙云县人。2007年时,丁海乾因患病无钱医治,想将房子卖给隔壁邻居丁伟亮(化名),但因种种原因买卖未成。丁海乾认为丁伟亮见死不救,并从此怀恨在心,曾多次扬言要点火烧屋。2008年3月23日凌晨零时许,丁海乾睡醒后旧病复发,想起卖房之事,一时怒火中烧,于是起床用香烟盒引燃了丁伟亮家的窗户,火势迅速蔓延。虽经消防人员及村民的全力抢救,但这场大火还是烧毁了包括丁海乾、丁伟亮两家房屋在内的七间房子,造成经济损失26308元。案发后,丁海乾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据悉,3月28日,丁海乾被浙江省缙云县检察院批准逮捕。6月3日,该院以丁海乾涉嫌放火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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