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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碰瓷8次讹诈3.5万元受审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8-06-26 10:11:36

  故意以身体撞车制造车祸,转而向司机索赔钱财。北方人称作“碰瓷”、武汉人叫“撞猴子”的这类敲诈行为,值得司机警惕。

  昨日,来自咸宁的“碰瓷”女李某及其同伙在硚口区法院受审,她被指控犯有敲诈勒索罪,8次作案讹不义之财达3.5万元。她向法庭承认,自己的腰椎骨折是陈旧性损伤,与这8起“车祸”并无干系。

  检方指控称,2006年10月6日晚10时许,李某伙同他人经过预谋后,窜至武昌秦园路一处狭窄路段,见一辆出租车途经时,故意碰擦车尾部倒地。的哥赵某将其送医院救治,拍片检查是“腰椎骨折”。李某以此向赵某索赔3000元现金得逞。此后一年多,李某相继在洪山、硚口等区作案7起,每次敲诈得手3000元至8000元不等现金。

  去年12月23日,李某在鲁巷中学附近“碰瓷”,向的哥赵某某索要5000元“赔款”引起对方怀疑。警方介入调查证实李某多次出“车祸”,讯问之下她交待是“撞猴子”。

  昨日法庭上,李某交待作案动机时称,自己曾被的士撞伤造成腰椎骨折,但司机逃逸造成索赔无望,“从此记恨的士,才选择的士司机作案报复”。

  法官问,“报复一次就行,但你为何屡屡敲诈?”

  她稍沉默后回答:因为的士司机是跑经营的,身上带有现钞,“他们生意忙也不愿为打官司耗时,多会选择私了,这正合我的心意”。

作者:    来源: 荆楚网     编辑: 关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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