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工人往车上搬货,保安直接放行,乍一看这就像正常的运货,其实他们是在合伙偷猪肉。
因公司保安和员工相互勾结,不到一周时间偷了公司生猪肉5吨多,价值10万余元,法院将主要人员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2007年8月,郑州惠济区一食品公司突然发现仓库5吨多重的生猪肉去向不明,公司急忙报案。
原来,车间工人、运料工、保安和公司外人员联合将公司的猪肉偷偷运出仓库卖掉。
2007年8月21日下午,运料工人杨胜杰等三人,将公司每袋25公斤(共35袋)的生猪肉运出仓库,并秘密转移。晚上,车间工人安新科联系公司外人员黄二峰等人,驾驶面包车进公司拉货。
在装货时,公司保安王征宁等人利用在厂区巡逻之便进行掩护,当车走到公司大门口时,保安对车辆直接放行。
货拉出公司后,黄二峰等人将猪肉低价卖给郑州市南关菜市场的一位个体户。
8月24日,这家食品公司仓库20袋(共500公斤)生猪肉,再次被他们以同样的手段盗出。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他们轻松盗走了公司5吨多生猪肉,致使公司损失10余万元(猪肉是该公司以每吨2.4万元的价格购进的)。
昨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依法作出判决。判处王征宁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罪金1万元;黄二峰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罪金12万元;其他涉案人员也被法院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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