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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范跑跑"事件完善《教师法》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8-06-19 11:10:36

  "先跑老师"范美忠被教育部取消教师资格!昨日,凯迪社区发出最新消息:教育部在"范跑跑"所在学校学生家长的强烈要求下,顶着"广大网民"的巨大压力,取消了"范跑跑"的教师资格。文中还附带了凤凰博主"朱光兵"的14日晚上8时许采访都江堰光亚学校教师的电话记录,表示"范跑跑"已被光亚学校正式解聘。(《新快报》6月16日)

  这个新闻是真是假,有待教育部的官方权威表态,就笔者而言,虽然对"范跑跑"感到万分的厌恶,认为他确实不该继续从事教师职业,一是他在灾难面前表现出的愚蠢:一声不吭,连喊声快跑的理性都没有,就溜之大吉,体现不出一点成年人应有的睿智,二是他对"自由"的误解,范跑跑处处标榜自己是自由主义者,仿佛他的行为是自由者的"样板",符合自由精神,然而,方舟子的评论告诉我们,他这样的人在美国,铁定被开除出教师队伍,并且终身不能执教,从欧美网友对此事的评论中,我们也可以得知方舟子所言不虚。

  然而厌恶虽厌恶,但要说到取消他的教师资格,笔者还是觉得有些底气不足,毕竟,美国开除类似范跑跑这样的教师,是有法律基础的,而我们取消范跑跑的教师资格的法律依据何在呢?笔者查阅了《教师法》,第八条有如下规定:关心爱护学生……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但依据这样的条款来处罚范跑跑,恐怕说服力是不够的,在地震来临前,教师到底要该怎样保护学生,又该怎样保护自己?我想,不仅是范跑跑脑袋里一片糊涂,恐怕不少老师对此也是感到茫然,而更为关键的是,对于在灾难来临时,撇下学生不管的教师,我们该如何处罚,我们的《教师法》对此几乎是一片空白。

  《教师法》确实是该从范跑跑事件中吸取经验,从而进一步完善并以此规范教师的行为,让"教师有教师的样子",范跑跑事件之所以在网上还得到部分网民的力挺,除了这些网民将无原则的宽容当成一种道德上的高姿态之外,就是我们很多人,忽略了教师这种职业对道德的要求,实际上,在西方,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是非常高的,比如教师不准有反政府的言论,禁止教师参与罢工,换言之,作为教师,在某些时候,是不能拿普通人的行为做参照物的,教师的一言一行,都要想到成为学生的表率。

  说实在的,范跑跑是否被教育部取消教师资格,我并不关注,在我看来,范跑跑的所作所为,已经是很难在教师队伍中混下去了——连普通人都知道灾难来临时,喊一声快跑,你连普通人都不如,你的本能难道如此低劣?我更关注的是,出了范跑跑之后,我们的《教师法》该做如何的完善,我们的学校建筑要达到怎样的质量标准,从而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学生?这恐怕才是当务之急。

作者:    来源: 中国网     编辑: 关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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