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天津市近日下发通知,根据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规定,预购期房的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权利人入住两年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可以直接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介绍,“入住满两年”是指自取得《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满两年;或者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房屋交接单满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