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5月27日电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举办中华经典诵读大赛和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征集等活动的通知》,就活动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语委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年度工作进展、推普周宣传活动总体安排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地活动方案,会同各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各发动组织工作。要积极推动经典诵读进课堂、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探索和建立经典诵读活动能够深入、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中小学(幼儿园),要将诵读活动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有机融合,充分利用语文课、思想政治课、班会、校本课程、兴趣小组及课外活动等渠道,开展多种形式和主题的诵读活动,面向全体学生进行诵读指导和培训,全面提高师生的综合素养和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高等学校要将经典诵读和诗词歌赋创作活动纳入师生文化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内容,要选派骨干教师开设经典鉴赏、诗文创作、语言艺术、民俗文化等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相关的选修课程或讲座,指导、扶持师生诵读社团,举办经常性诵读活动;要发挥学校党团组织、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作用,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指导、鼓励高校学生走向社会,积极开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宣传普及工作。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因地制宜,组织文学、语言文字和朗诵艺术等方面的专家,通过面授、校园广播电视系统、远程网络教育系统等多种方式,向师生进行诵读方法和技巧等亲近中华优秀文化的培训与指导;应充分利用节假日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校际校内的诵读展示与观摩活动;要充分利用现有教师培训资源与平台,开展经典诵读和诗词歌赋创作方面的培训,逐步建立一支热爱中华经典并能在课堂内外积极教学、宣传和普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骨干教师队伍。
《通知》还要求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广泛发动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对诵读等活动的宣传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