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犹县一名年逾七旬的老翁方某,在2007年先后30多次诱奸了同村一名不满14周岁的幼女。近日,该县人民法院经不公开审理,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五年。
据了解,现年71岁的方某,以金钱为诱饵,于2007年3月至11月期间,诱使被害人先后与其发生性关系30余次。而案发时被害人尚未满14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