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5月21日电 5月19日,国务院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督察组对双鸭山市宝清县万昌煤矿、宝丰煤矿,岭东区双兴时代矿业公司二井和宝山区天隆矿业公司一井进行了现场督察,共发现安全隐患31条。针对督察出的安全隐患,提出了限期整改处理意见,并下达了现场处理决定书。
在现场督察结束后,双鸭山副市长范凤阳立即在宝清县召开市安全监管、行业管理部门及宝清县有关部门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对国务院督察组督察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认真分析了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问题。
范凤阳说,要高度重视这次督察活动,以督察活动为契机,狠抓重点,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确保我市煤矿安全生产。他要求,全市各级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按照督察组的处理意见,对发现的每一个隐患问题立即落实整改。
会议决定,由煤矿企业针对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资金,专人负责,限期消除隐患;由市、县(区)落实专人进行包保,明确责任,监督指导煤矿企业按照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整改,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完成后,申请黑龙江煤矿监察局哈东分局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国务院督察组;各级管理部门要举一反三,查找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解决煤矿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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