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考录取优惠措施近日曝光,其中有这么条规定:“对于深圳金融界高层的子女,加10分投档录取”,据称该规定是出于挽留金融人才的良苦用心,已经过了好几年的试行。
如果说给少数民族或烈士子女加分,所有的人都觉得说得过去,那这给金融界高层子女加10分,得到的可就是压倒性的反对声音,理由只有一个:有违公平。但问题在于,就算大家觉着如此这般的考试加分远看不公平、近看也不公平,但质疑归质疑,真要限制加分、清理加分、消灭加分却无法可依,并没有一部《考试法》来维护重要考试本身的严肃性。
无论中考高考,但凡考试加分的依据,主要来自国家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教育部这一级,设立的加分项目就以十余个条目、数十种类别计,多虽多矣,但这也没挡住各地区、各地方、各高校还要自行添加种种加分名细:福建漳州规定,民营企业纳税大户(300万元以上)的子女中考可加20分;安徽合肥规定,达到一定规模的外来投资者,其子女中考可加20分;而在大量高校,明里暗里都有教职工子女报考本校可适当降分录取的规矩。
正因为没说清“考试加分谁说了才行”、“出台加分政策有何依据、得走什么程序”、“违规加分如何认定、怎样处理”这些基本问题,考试加分成了一个不断扩大的盲区:一方面,各行业各部门纷纷找上教育部门,硬要讨个照顾性的加分政策出来,仅高考加分项目就与体育、外事、计划生育、公安、民政、民族事务、残疾人等等相关;另一方面,加分“土政策”成了地方犒赏、笼络投资者、纳税大户以及所谓高层的重要一环,指着为部分人提供“超国民待遇”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再一方面,由于高考、中考加分项目已是眼花缭乱,大量家长为弄到加分资格不惜把腿跑断,结果各地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三好生、文体特长生等等注水严重、充斥权钱交易与暗箱操作的丑闻是接二连三。
考试加分走到今天,能走的路已是越来越窄,道理很简单,加分项目扩大得过于明显,相关管理却过于混乱,不可控的加分正在消解考试本身“分数公平”的生命线。
考试加分不是特权加塞。对考试加分而言,第一个要看加分的理由是不是正当,嫌贫爱富、特权赐予式的加分是第一个该被取消的对象。第二个要看你有没有能力、有没有制度、有没有成本去监督这种变量,如果没有,就别把褒奖、鼓励、安抚乃至社会精神宏扬(品德突出)等等包袱一股脑儿绑在考试身上。在这方面,江苏、江西、浙江等省率先取消省级优秀生评选、同时终结优秀生高考加分的做法代表了“为可控的公平,自己做减法”的方向。而要继续巩固集中录取制度的尊严,首先在地方层面要严禁加载,其次冗余项目要能删就删,最后是既有项目审查要严,这些都亟待相关法律出台。
如果在考试加分这棵树上,从上到下嫁接的枝条越来越多、越来越杂,如果《考试法》的草案、提案还是年年开花,却始终结不出果来,那考试就越来越无法做到“其竞争也公开,其输赢也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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