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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发票发生口角 致人重伤获刑三年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8-04-15 14:03:37

  东北网双鸭山4月15日电 本想维权索要购物发票,结果发生口角,致业主重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05年8月,被告人刘某在双鸭山市宝山区某摩托车修理部购买了一辆摩托车。事过三个月后,刘某为了以后摩托车出现问题方便维修便到摩托车修理部索要摩托车发票。修理部李某认为事情已过去,便不愿给刘某出具发票。为此俩人发生口角,几天后,刘某再次来到修理部,与李某发生争执,刘某用铁锤将李某打成重伤。

作者: 田福生 刘真    来源: 双鸭山广播电视报     编辑: 丁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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