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土资源部公布《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其中规定,国土资源部对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实行考核。为奖优罚劣,考核办法对超计划批地的,按照“超多少,扣多少”的原则,扣减年度计划指标;对严重超计划用地、耕地减少过快、严重违规违法用地、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不落实的,扣减相应计划指标;对认真执行计划、组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大项目补充耕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做出重要贡献和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计划指标奖励。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导向明确,就是要严把土地供应闸门。该办法遵循控制用地总量、突出耕地保护,促进节约集约、依法依规用地、促进差别化管理五项原则。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计划双向考核,内容包括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执行情况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落实情况,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总量计划、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计划等三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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