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支教,不仅提高了农村教育教学的质量,而且还促进了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
但还存在一些诸如教师以应付态度去支教的问题。为了帮助支教教师更好地安心工作,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使支教工作能落到实处,可以进一步完善支教工作的管理制度,明确支教教师的责任,使支教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在支教工作中,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制定支教教师的管理制度,对支教工作经常进行督促、指导和协调,以确保支教的质量和效率。
支教学校可以将管理工作延伸到接收支教教师的农村学校,对教师的状态要及时跟踪沟通,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接收学校也要及时向支教学校反馈情况,建立双重管理制度。支教教师则要尽快了解农村学校的实际情况,以较短时间进入工作状态,努力克服不利条件,自觉遵守接收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安排与管理。
支教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支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支教工作档案。可以对支教教师进行阶段性考核,对有优良表现的支教教师,要予以承认和激励;对违反规定的支教教师予以批评和引导。
除此之外,接收学校还要注意协作,充分挖掘支教教师的潜力。要关心、爱护支教教师,妥善解决他们在支教中遇到的困难,适当给予生活补贴,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还要规范对支教教师的考核制度。支教教师有专职(离职)支教和兼职支教两种形式。专职支教教师与本校工作脱钩,到接收学校教学第一线任教,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完成教科研任务。兼职支教教师以接收学校的工作为辅,以本校的工作为主,定期到接收学校支教、送教。对专职支教教师的管理和考核由接收学校负责;对兼职支教教师的管理和考核由支教学校和接收学校共同负责。对支教教师的考核应多方面、多元化。接收学校在每学期结束时,要对支教教师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鉴定,并向支教学校通报考核情况,作为今后晋职、晋级和评先评优的基本依据。对积极主动参加支教活动、年度考核表现较好的教师,在先进评比、岗位竞聘时要优先考虑。
在支教期间,支教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服从工作安排,树立支教教师的良好形象。支教教师应活跃在教学第一线,不仅要带班教学,还要帮助其他教师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每学期要给接收学校上好示范课、观摩课和讲座。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尽心尽责,谦虚好学,主动服务,并履行职责,比如,必须按质按量完成接收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不能敷衍、消极应付;积极参加接收学校的政治学习、主题活动和教学教研活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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