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4月7日电 为配合国务院在法定假日中增列清明、端午、中秋三个传统节日的举措,经国家语委提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发文,2008年继续组织广大青少年及社会各年龄段、各行业、各阶层人士开展以清明、端午、中秋和春节等传统节日为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和“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活动。
去年,教育部、国家语委推出的“雅言传承文明,经典浸润人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在天津、山西、辽宁、江苏等八省市试点开展。其总决赛实况在2008年春节除夕播出后,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这一活动集中体现了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与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的有机结合,有利于鼓励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在诵读中亲近经典,在亲近中热爱中华文化,在热爱中弘扬中华文明,在弘扬中创新发展。
据介绍,2008年“中华经典诵读”比赛的预赛和“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征集”、“节日象征物征集”活动将主要通过网络进行,以使热爱传统文化的人们都有机会参与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