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4月3日电(记者 王不也)今天上午,双鸭山市召开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
会议总结了《价格法》颁布实施以来的主要价格管理工作,并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价格总体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十年来,双鸭山市价格行政价格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价格法》的各项规定,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平安和谐”双鸭山的中心工作目标,深化价格改革,努力建立适应双鸭山市市场经济发展的价格治理体制和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政府价格调控体系,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转变价格工作职能,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问题,保持了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为促进双鸭山市经济又好又快和跨越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
双鸭山市政府法制办、双鸭山市物价局、双鸭山市房产局、双鸭山市建设局、双鸭山市政设施管理处、双鸭山市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双鸭山市如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价格法》,切实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价格行为,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保护消费者的价格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在座谈中,与会人员还针对物业服务收费、拟开征污水处理费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研讨,特别是对建立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开征污水处理费等涉及民生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副市长唐丽华在听取了大家的座谈发言后讲了话,她说,价格问题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事关经济发展,涉及政府形象的一项大事,因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充分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切实抓好物业服务收费工作,把这项工作纳入到民心工程来抓,要严肃认真高标准、高质量地制定出既科学合理又有针对性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充分行使物业管理职能,认真倾听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通过成立物业行业协会,规范物业收费行为,保障群众利益和服务企业合法权益,从而促进价格合理和物业管理,依法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双鸭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国才、市政协副主席刘忠臣出席座谈会,并针对物业服务收费、污水处理费用等相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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