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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单身母亲家中放火烧死女儿(图)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8-04-03 10:12:50

虐儿杀女一日审三宗 香港单亲家庭悲剧连连(图)

 

涉嫌点火导致女儿被烧死的被告吴美兰,经常在庭上自言自语,并挥动其被严重烧伤的双手。图为吴美兰2日被押送上庭。(图片来源:明报)

 

虐儿杀女一日审三宗 香港单亲家庭悲剧连连(图)

 

杨文凤外表开朗,经常脸带笑容,但其身世坎坷,曾在网志透露面对母亲的怪异行为感到无奈。(图片来源:明报)

 据香港明报报道,差点儿把严重弱智儿子推落29级阶梯的寡妇、把女儿活活烧死的离婚精神病妇人……一幕幕人间悲剧,揭示香港单亲、长期患病等弱势社群所承受之压力,可能远超拥有健全家庭的人士。

专家指出,这些身处弱势社群的家长,必须面对压力,采取主动处理家庭及情绪问题,以免悲剧继续发生。

患有精神分裂症30年的离婚妇人被指去年5月2日凌晨在屯门大兴村寓所内点火,令一直与她相依为命的22岁女儿杨文凤身体85%皮肤烧伤,最终伤重不治。

已被医生评为危险人物的妇人,早前在高院审讯后,2日陪审团裁定,被告事发当日在单位点火导致致命火警,法官考虑到被告及他人的利益,判处无限期入院令,入住小榄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精神科医生透露,被控误杀及纵火的吴美兰(47岁),去年7月26日开始拒绝服药,致病情日益严重,甚至不能与人沟通,且情绪异常不稳,并具攻击性,被评为危险人物,认为被告应入住高设防小榄精神治疗中心。

早前陪审团已裁定被告的精神状态不适合答辩,故陪审团只裁定她有否做出控罪中的点火行为,法庭遂根据《精神健康条例》,下令被告入住小榄。

按现行的法例,法庭只会判处被裁定罪名成立的精神病患者入住惩教署管辖的小榄精神治疗中心,若被告罪名不成立,警方只可按法例向区院法官或裁判法院法官申请,把被告收押在青山精神病院。为此,负责该案的案件主管已作好准备,若被告被裁定没有点火,会实时安排她送往屯门医院,再向法庭申请把她转往青山精神病院。

据庭上证供显示,去年5月2日凌晨被告在屯门大兴村兴昌楼的寓所发生火警,邻居曾听到被告的女儿杨文凤呼喊:“妈咪,不好呀,开门啦!”

当消防员到场时,发现被告昏迷躺在大门附近,其女儿则昏迷躺在近露台位置,地上有数个打火机,警方证实火警源头位于被告的下铺,火势及后波及睡在上铺的女儿。控方指其女儿有能力走下及大声求救,只是未能开门逃生,当时被告有可能挡着单位唯一的逃生门。

警方去年6月6日在医院拘捕被告时,被告强调自己很爱惜女儿,辛苦养大她,不会把她杀死,又称不知道单位起火的原因。至6月底,警方则收到3封由被告发出的信,指自己在床上烧报纸,不小心烧着棉被失火,但强调自己不是杀人犯,又指女儿在火警中成功逃生,尚在人间且丝毫无损,只是消防员及警方收藏了女儿,更指自己没有精神病。

作者:    来源: 腾讯网     编辑: 关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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