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适房和廉租房的保障准入标准下半年将进行调整,届时,一部分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580元的家庭,也将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这是北京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林鹏昨天做客城市服务管理广播时透露的。
有市民问:自己拿到经适房房号之后不想买了,可否把房号转给另外一个人?
林鹏表示,如果拿到房号后不愿意购买,属于放弃这个资格,该房号需要再重新分配给另外符合资格的人来购买,而不能进行随便转让。随意转让房号的行为是违法的,用转让的房号买房之后,其权益也不受保障。
有市民问:一个外地户口的人进北京工作并得到了北京户口,但他在外地有房,在北京无房,这类人是否属于无房户,能否申请保障性住房?
林鹏答复说,这类人群在北京市范围之内无房,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但在计算他的准入标准时,他在外地的住房要核定为家庭资产,核定之后如果其收入依然符合保障性住房标准,才能享受保障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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