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类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火灾事故
1)发现馆内起火,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扑火,并迅速报告主要领导,并按照防火灾计划,首先将人员撤离危险地区,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及时灭火。火源不能扑灭时,必须封闭火灾区域。
2)现场电器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之前,只准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
3)馆主任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救护队和有关人员,查明火源及发火地点的情况,根据防火灾计划,拟定具体的灭火和抢救行动计划。
2、拥挤事故
如馆内发生安全事故,安全通道位置不明显,无救援人员组织撤离,撤离中的人员慌乱逃离,如人员过多,形成拥挤,容易发生人员撞伤、踩踏、绊倒等事故发生,而不能使人员有序撤离事故现场。故工作人员应带领撤离人员有序经过安全通道撤离事故现场,防止人员在撤离中发生拥挤事故和人员有效的疏导。
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程序
1、接警:接到安全事故警报后,应急领导小组指令现场指挥部成员第一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迅速了解和掌握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须随即赶到现场。
2、事故报告
单位发生事故后,应急小组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3、成立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职责:
(1)确定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包括制定救援方案、划定事故警戒范围、保护现场、收集有关证据资料等)。
(2)指挥和协调现场抢救和排险工作。
(3)调集抢救排险现场所需人员、车辆、物资。
(4)参加事故的调查取证和责任分析。
(5)帮助指导事故发生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4、组织开展事故现场抢救和排险工作。在现场,应尽量最大努力抢救伤员,挽救生命,若事故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现场指挥部立即组织人员、物资,尽遏制事故发展。
5、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六、安全管理措施
1、人员集中场所(告别厅、焚烧处、骨灰寄存室、业务厅、休息室)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其它建筑,必须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2、馆内的消防设施和电气设施,实行先检测后验收和年度检测制度。
3、在接待服务时不得进行具有火灾危险的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确需进行以上作业的,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4、告别厅、休息室、骨灰寄存室、业务厅、焚烧处在服务接待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5、应加强火源管理。严禁在室内吸烟和焚烧物品。
6、应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电制度,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不得拉接临时线路。下班后,应及时关闭电源,做到人离断电。
7、应按照有关电力技术规范的规定,由电工定期对电器设备、开关、线路和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维修和更换。
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遮挡物,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10、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11、馆内电气线路的敷设、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装技术的要求,并由专业人员实施安装敷设,不准接拉临时电气线路。对需要设置消防设施、器材的,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配置。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定期进行检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12、存放中心的冷藏柜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在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13、锅炉应当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其它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14、安全保卫机构和人员须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安全。
3)加强重点防范部位(仓库、骨灰寄存室、焚烧处、存放中心、告别厅)和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4)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安全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解决,对暂时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对全馆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特殊工种要依法取得作业资质,持证上岗。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包括:防火知识、扑救初期火灾以及逃生自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等。
16、夜间更夫至少每两小时进行一次安全巡视,巡视区域要有明确的划分,巡视内容要有明确的要求,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并做好巡视、检查和整改记录。在每日下班前,各组队确定专人室内外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检查电源;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七、各类急救方法
1、人工呼吸:凡是触电、缺氧、二氧化碳及一氧化碳中毒,都可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常用的有三种:口对口呼吸法、俯卧压背法、仰卧压胸法。实行人工呼吸前首先将患者抬到较温暖的,有新鲜风流的巷道中,解开衣扣,脱掉鞋袜,取出口、鼻中的堵塞物,检查内外伤的情况后,在确定人工呼吸的方法。
2、心脏按摩法:心脏按摩法与口对口呼吸法配合,对抢救人身触电者效果很好。首先将触电者置仰卧位置,然后再实行心脏按摩。
3、止血:任何外伤都有出血可能,人体的血量约5000-6000毫升,急性出血超过800-1000毫升时,就有生命危险。因此,事故现场应及时对伤员有效地止血。常用的止血方法有以下几种:
1)压迫止血法,适用于头、颈、四肢动脉大血管出血的临时止血;
2)止血带止血法,用于四肢大血管的止血。
3)加压包扎止血法,适用于小血管和毛细血管的止血;
4)加垫屈肢止血法,多用于小臂和小腿的止血,利用肘关节或膝关节的弯曲压迫达到止血目的。
4、包扎:有外伤的伤员经过止血后,要立即用急救包、纱布、绷带或毛巾包扎起来。及时正确的包扎可以起到止血,保持伤口清洁,避免细菌感染,减少伤员痛苦的作用。
5、骨折临时固定:骨折临时固定的原则是先止血并包扎伤口,然后再做骨折固定。对明显外伤畸形的伤肢,只做大体上纠正,固定时要注意防止伤口感染和断骨刺伤血管、神经,加重伤势。
6、伤员的搬运:伤员在经过急救、止血、包扎和骨折临时固定后,要迅速送往医院。搬运伤员方法要得当,伤势不重可根据情况采用肩背、抱、扶的方法;伤情较重或骨折等,一定要用担架搬运。运送伤员时动作要稳、迅速,步伐一致,严禁摇晃,避免震荡。对休克伤员要头低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