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秀珍
昨日,成华区人民法院受成都市中院委托,对周秀珍等4人所涉及的绑架、勒索案进行了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主犯周秀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男友”袁进军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另两名从犯邓宇、何元学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平静接受判决打算在狱中创作书籍
她曾被媒体聚焦,誉为“中国当代徐霞客”;她曾经是南充市第三届人大代表;她举债逾百万,为留守儿童建了一所学校。这些昔日的光环,却瞬间消失无痕。经过一年多的风波,这个昔日的“大姐”最终获刑20年。
而面对这个结果,周秀珍显得很平静,“能否把我手铐取了,我想坐一下。”在众多闪光灯的聚焦下,周秀珍毫无顾忌地说。“我可以承受这个现实,但我不能接受这个判决结果,因为不是这么回事。”周秀珍说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面容显得有些苍老。从头到尾,她都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还一口认定是警方的刑讯逼供所致。“主要是没有人帮助我取证,就算20年后出狱,我也会把它推翻。”
周秀珍表示,20年的刑期对她并没有影响,“只不过我将10年后的事情提前做了。”她介绍,自己将在狱中创作书籍,准备写完《爱的篇章》、《心灵旅程》两本书,目前已写了1万余字。
最牵挂的是学校这份责任永远都在
从2001年开始,周秀珍创办的永乐实验学校共修建了三幢楼,光这笔费用就欠款七八十万元。走到今天,周秀珍心中最牵挂的依然是那所她亲手创办起来的学校。“对学校的这份责任,对我来说,是永远都存在的。”
周秀珍说,目前学校的运转很困难,自己对不起那些借钱给她的朋友们,她说,“我没有想到会有今天,如果我有自由,我是有能力来偿还这笔钱的。”说了良久,周秀珍才停止片刻,表情沉重。
感觉愧对家人
期盼前夫给她回信
对一个42岁的女人而言,家人应该占据其内心主要的位置,周秀珍也不例外。她说,出事后,她感到愧对亲人。“我希望母亲能相信我,相信她的女儿是正义的。”说起自己70岁的老母亲,周秀珍坚强的面孔终于无法再强忍下去,眼眶中盈满泪水。她说,母亲不能老有所养,反而还要来为她担心。
“他是一个很老实的男人,我不能给他平静的生活。”周秀珍表示,与前夫离婚也是自己提出来的,是因为她不是一个好妻子,更不能给丈夫应有的温馨、平静的生活。一直以来,她都觉得自己的精力很充沛,不甘心于做一个普通人。“但我给他写过信,却一直没有回音。”周说,在看守所里,她也给前夫写过信,但一直没能收到前夫的回信。
“我是感性、理性都很极端的人,同时,我还是一个行动者。”整个采访中,周秀珍一直在滔滔不绝地讲述着自己的经历与感触,并在采访结束时这样评价自己。
案情回放
2006年12月31日周秀珍第一次作案。她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成都某高校在校大学生买某。当天,周秀珍提出给买某介绍一位女朋友,并相约见面,地点定在望平街一招待所。当天下午,买某如约在望平街一招待所开房等候,却等来3名手持刀具、棍棒的男子。这伙人冲进房间,强行抢走了买某1部手机和现金,总价值2800元。原来,3名男子都是周秀珍的同伙。买某的遭遇是周秀珍等人预先设置好的陷阱。这期间,周秀珍同时在网上认识了网友黄某,黄是成都另一高校在校大学生。
2007年2月初成华警方进行大量摸排走访,当月,周秀珍及其同伙悉数落网。
2007年9月12日被媒体誉为“中国女徐霞客”的风云人物周秀珍及其同伙,因涉嫌绑架、抢劫,站在了成华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经过一天的审理,周秀珍始终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带头在庭上翻供。
2007年10月24日成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周秀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07年11月周秀珍因不服判决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8年3月31日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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