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报道,就读于北京一所中职学校的河北籍农村学生小吴和一些同学至今未拿到国家助学金。据校方解释,由于补助来自地方财政拨款,“拨多少发多少”,所以只能向北京户口的学生发放,外地学生无法享受到。
众所周知,作为国家去年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面向“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资助1500元,来自农村的小吴自然应在受助之列。但现实中仍有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国家这一政策不够重视,执行不力。从长远看,如果此事得不到妥善解决,受损害的其实并不仅仅是学生,学校和地方也无法独善其身。
近几年来,在北京等一些东部城市和地区,随着初中毕业生人数的减少,很多中等职业学校面临无生可招的窘境,而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学生一方面为学校解决了生源难题,另一方面也使城市较好的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本来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但是如果在资助问题上将所招学生标上“本地”和“外地”两个泾渭分明的标签,给予截然不同的待遇,必然会让像小吴这样的外地学生感到委屈、挫折,甚至进而危及学校在学生心目中的信誉,导致生源流失,也连带影响学校的生存和发展。
在这一事件中,校方“补助来自地方财政拨款”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实际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并非仅由地方财政承担,而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分担,西部地区中央和地方分担比例是8∶2,中部地区是6∶4,东部地区则逐省确定。对于像小吴这样来自中部地区、在东部地区就读的学生,国家还特别规定,助学金按照生源地的比例进行分担。也就是说,国家承担60%,北京市承担40%。
更何况,地方政府应该看到,相当一部分外地学生毕业后会留在就学地工作,而中职毕业生近年来一直是劳动力市场最受欢迎的求职者。中职生拥有一技之长,提出的薪酬要求也比较合理,正是城市发展不可或缺的技术人才,如果仅仅因一年几百元的助学金而将其拒之门外,受损失的究竟会是谁呢?
笔者由衷希望,无论是中职学校还是地方政府,都应该主动维护学生的权益,因为这实际上也是在维护学校和地方自身的长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