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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开荒为名骗取村民投资款5万元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8-03-25 09:21:17

  以合伙投资开发荒地为名,男子骗取同村村民投资款5万元。昨天记者获悉,延庆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2年,罚金2000元,并退还村民投资款。

  现年28岁的男子张某与刘某均为延庆县大榆树镇农民。2006年12月初,张某找到刘某,说他从大榆树镇承包了180亩荒地,因缺乏开发资金,希望刘某与他合伙经营。他还表示,前期的投资仅需7万元左右,用于购买农用设备、种植果树等,不出几年就能收回成本,还可以获得很高的利润。

  刘某考虑数日后,于同年12月14日在张某家中签订了土地开发合作协议,协议约定由张某投资1.9万元,刘某投资5万元,二人合伙投资开发大榆树镇的荒地项目。

  当晚,刘某将5万元交给张某,开始在家中等待张某的消息。此后,他经常打电话询问张某,而张某总是一拖再拖,始终拿不出承包荒地的合同。刘某直接找到大榆树镇相关部门,得知张某承包荒地一事系子虚乌有。谎言败露后,刘某要求张某立即归还5万投资款,但遭张某拒绝。刘某报警后,公安机关将张某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张某采取虚构承包荒地的手段,通过与刘某签订合同,骗取他人5万钱款,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

作者:    来源: 新浪网     编辑: 萧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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